中报]嘉泽新能(601619):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球友会app度报告(修订版)

2023-04-09 04:28:03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 公司负责人陈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婧茹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电的功率单位,本报告为衡量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能 力。具体单位换算为 1MW=1,000kW,1 GW =1,000 MW

  光伏电站表示功率峰值的术语。MW为兆瓦,p是 Pmax 峰值功率表示的首字母,表示在一定条件下的功率值, 不代表实际运行功率。例如,20MWp即指一定条件下 测得最大功率 20兆瓦。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具体 单位换算为 1MWh=1,000kWh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机组 装机容量,以瓦(W)为计量单位。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 量,以瓦(W)为计量单位。

  公司根据各下属子公司所属风电场的所有权比例拥有 权益的累计装机容量,按公司拥有球友会app各风电场项目所有 权百分比乘以各风电场累计装机容量计算,以瓦(W) 为计量单位。

  公司根据各下属子公司所属风电场的所有权比例拥有 权益的并网装机容量,按公司拥有各风电场项目所有 权百分比乘以各风电场并网装机容量计算,以瓦(W) 为计量单位。

  风电场在一段特定期间内包括风电场调试期间的发电 量,由发电机组根据变流器采集到的电压、电流信号 计算后,通过通讯线路传输至升压站中央监控系统读 取得到,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电场在一段特定期间内包括电场调试期间向购电方销 售的电量,通过售电方与购电方产权分界点的各关口 计量点电能表计量,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调试期产生的电力销售在会计处理上并不计入主营业 务收入,但会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电网购买发电企业的电力和电量,在发电企业接入主 网架结算点的计量价格。发电企业的出厂电价是指电 厂在厂升压变压器高压侧计量的电价,以元/千瓦时(元 /kWh)为计量单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3.42%,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使合并范围增加,成本增加,税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总资产同比上升46.69%,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范围增加,使资产总额增加。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1、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情况。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稳步扩大。2022年上半球友会app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5,475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其中,水电新增941万千瓦、风电新增1,294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3,08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52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3.6%、18.7%、44.7%和2.2%。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1.18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4.0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42亿千瓦)、风电装机3.42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3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95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2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25万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2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8.6%,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8%,较上年同期降低0.6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7.7%,较上年同期降低0.2个百分点。

  2、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29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20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7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比约72.5%,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27.5%。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4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16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66万千瓦。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利用小时数1,156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省区中,福建1,599小时、四川1,309小时、黑龙江1,270小时。上半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8%,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青海、新疆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分别达到93.5%、93.8%,同比分别提升5.3个、1.5个百分点。

  3、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2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08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1,12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965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36亿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装机占比较高的区域为华北、华东和华中地区,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27%、27%和20%。2022年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623小时,同比增加7小时;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819小时、西北地区694小时,其中利用率最高的省份为黑龙江879小时、吉林834小时。上半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7.7%,同比降低0.2个百分点。

  (信息来源:上述内容摘录自国家能源局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的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新能源发电业务、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出售业务、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和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四大板块。

  新能源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通过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源网荷储智能微电网零碳园区、储能电站等多种类型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实现发电业务销售收入。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新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为1,827.875MW,其中:风力发电并网容量为1,791.5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为30MW、智能微网发电并网容量为6.375MW。在建及待建项目538.875MW,其中:风力发电项目361MW、光伏项目177.875MW。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实现收入7.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1%。

  公司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出售业务是基于“滚动开发”的理念,采取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出售一批”的经营模式,在保证公司优质新能源发电资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轻资产运营的比重。

  公司每年根据预计开发和建设的新项目数量,并结合存量发电资产结构状况,在保证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制定年度电站出售计划和预算。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出售业务正在按本年度计划正常推进。

  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指引下,伴随着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新能源电站后服务市场增长迅速。公司的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球友会app,充分发挥管理体系健全、服务质量高的核心优势,利用服务链与供应链配套的协同效应,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运维、电力交易(售电)、碳资产交易和综合能源管理等多种服务方式。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范围、全供应链条”的资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升发电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发电收入。

  截至报告期末,宁夏嘉隆资管的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经超过2.5GW。

  报告期内,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9,358.87万元,净利润2,451.67万元球友会app。

  自2018年以来,公司一直担任宁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委员单位,是委员会发电企业中的唯一非国有企业。依托在电力市场中的这一优势地位和专业水平,公司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在电力市场的发电侧和用户侧均取得快速发展。

  在发电侧方面,公司可以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专业化电力交易托管服务,在全国范围内代理了多家企业的新能源项目参与交易。目前电力交易相关业务已经拓展至西北、华北、华东、华中等多个区域。

  在用户侧方面,公司先后与多家用户企业建立了电力交易代理、碳排放交易战略合作关系;为用户提供低成本、低风险、低碳排的节能用电方案,促进用电客户高质量低能耗发展。报告期内,累计签订用户代理服务合同16家,累计代理电量38.65亿千瓦时,售电代理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品牌逐步建立。

  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是指公司以投资人或基金管理人的身份,发起、参与或管理投资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产业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电站。公司既可以将新能源电站出售给产业基金,也可以为产业基金持有的新能源发电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产业基金不但为公司电站出售业务拓宽渠道,同时也为公司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带来增量,在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中发挥纽带作用,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中国中车集团、中国电建集团、保利集团、普洛斯中国控股、开弦资本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共同投资设立了多支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公司对新能源发电项目,采取了全程控制下的供应商一站式服务的创新模式,即在公司完成项目开发、方案规划、设备选型和电场大数据分析应用的基础上,选定并要求合格供应商按照公司管理、监督和控制的标准,完成工程建设、生产运维和质量安全等各环节的具体执行工作。基于此创新模式,公司与合格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积极进取、稳定团结的管理团队,对风力、光伏发电行业,包括行业发展历史、技术特征以及未来走势具有深刻的理解。公司核心管理层的长期稳定合作,使得公司形成了统一的企业文化,促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还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员工团队,能够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全部需要。

  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高效率执行团队,能够高效的完成前期选址、开发审批、资金筹措,同时,在创新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公司能够快速、保质保量的完成电场建设,并迅速完成并网发电。公司通过数年的艰苦创业,已经成功进入国内民营风力发电的领先梯队,随着开发和建设经验的持续增加,以及各项目陆续成功发电,公司已经获得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公司的经营模式从单一的新能源领域的发电业务,向发电业务、电站出售业务、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和产业基金业务四个业务板块并重的经营模式转变。随着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开发和运营的规模不断增长,为电站出售业务的持续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发电业务和电站出售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也促进了发电资产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新能源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电站。公司既可以将新能源电站出售给产业基金,也可以为产业基金持有的新能源发电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产业基金不但为公司电站出售业务拓宽渠道,同时也为公司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带来增量,在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中发挥纽带作用。

  四大业务板块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完整的业务形态,构成了公司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新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为1,827.875MW,其中:风力发电并网容量为1,791.5MW、光伏发电并网容量为30MW、智能微网发电并网容量为6.375MW。在建及待建项目538.875MW,其中:风力发电项目361MW、光伏项目177.875MW。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764,800.43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6.69%;所有者权益576,379.84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44%。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373.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3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2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公司三届一次董事会、三届一次监事会及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给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I Limited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关联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本次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隆资管部分股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挥各自优势球友会app、有效整合互补资源,共同开拓风电运营管理市场,开展深入、全面的合作,达成战略协同。宁夏嘉隆资管将作为双方开展合作的平台公司,双方合作业务布局逐步开展,共同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共赢发展。

  2、2021年12月9日,公司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竞得宁柏基金22.7009%合伙份额,并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公告。报告期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嵘成为宁柏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唯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直接持有宁柏基金99.9074%的有限合伙份额,通过上海嘉嵘间接持有宁柏基金0.0463%的普通合伙份额,合计持有宁柏基金99.9537%的合伙份额并取得宁柏基金控制权。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宁柏基金于本年4月末纳入合并范围,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宁柏基金份额,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导致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使合并范围增加,成本增加,税费增加所球友会app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集中式、分布式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有序推进,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置换贷款,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增值税待抵扣税额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由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合并范 围增加,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①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通过国家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关联方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②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等共同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及《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受让其项目公司参股股东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等共同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受让其项目公司参股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1年10月8日,公司与GLP China Holdings Limited(普洛斯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I Limited(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有关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宁夏嘉隆资管25%股权以人民币1.5亿元转让给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关联方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

  报告期内,宁夏嘉隆资管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在内的相关事项,股权转让款已到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一级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给关联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 技术咨询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风力发电;新能源电站、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智能微网、与新能源相关的开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