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友会app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23 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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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球友会app。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杨胜刚、刘会荪、徐锦荣、胡希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子议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球友会app,公司董事会已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将本次新增担保中的反担保方浙江爱康新能源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除此变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故本次董事会决定取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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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将此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将本次新增担保中的反担保方浙江爱康新能源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除此变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故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新)》,并取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子议案。

  2023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实业”)(持有公司2.88%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投资”)(持有公司0.56%股份)《关于提请增加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新)》递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爱康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爱康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44%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有所变动,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 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至2023年4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有五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线,13:00-16:00。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 邮政编码:215600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新)》,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拟为朝阳爱康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爱康”)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4,596.95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朝阳爱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5,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链”)、上海爱康富罗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罗纳融租”)为本次新增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朝阳爱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9,596.95万元担保额度。

  公司拟为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爱康”)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4,964.71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大安爱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5,4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富罗纳融租为本次新增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大安爱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10,364.71万元担保额度。

  公司拟为伊川县佳康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佳康”)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9,905.71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伊川佳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6,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富罗纳融租为本次新增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伊川佳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15,905.71万元担保额度。

  公司拟为崇左市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爱康”)在2,00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富罗纳融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锦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中康”)在3,920万元额度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江苏能链、富罗纳融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担保方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准之额度为准,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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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新)》,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拟为朝阳爱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5,000万元担保额度;拟为大安爱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5,400万元担保额度;拟为伊川佳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6,000万元担保额度;拟为崇左爱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2,000万元担保额度;拟为锦州中康在2023年度的融资新增3,92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江苏能链、富罗纳融租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本次担保额度内涉及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能链、富罗纳融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江苏能链资产总额47,982.92万元,负债总额35,948.11万元,净资产12,034.81万元;富罗纳融租资产总额104,020.44万元,负债总额786.37万元,净资产103,234.07万元。上述反担保方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我们对本次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朝阳爱康、大安爱康、伊川佳康、崇左爱康、锦州中康新增融资提供担保,江苏能链、富罗纳融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我们原则上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97.44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67.33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6.47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49.29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4.10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3.94亿元。以上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84.92%,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16%。若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99.67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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